文昌市會文鎮沙港村委會的譚振潘是一名患有小兒麻痹症的患者,三歲開始右腳一直是殘疾。可是,今年5月10日,他在幹活的時候因為他人糾紛竟然被打傷左腳。令他鬱悶的是,至今距離事件發生已過40多天,他住院的治療費對方卻一分不付。(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)
  文昌市會文鎮沙港村委會的譚振潘是一名患有小兒麻痹症的患者,三歲開始右腳一直是殘疾。可是,今年5月10日,他在幹活的時候因為和他人糾紛竟然被打傷左腳。令他鬱悶的是,至今距離事件發生已過40多天,他住院的治療費對方卻一分不付。對此,打人一方及派出所皆認為,糾紛屬於雙方產生,賠償問題可走法律程序。6月27日,南海網記者就此事進行採訪。
  傷者譚振潘稱勸架“無故被打”
  譚振潘介紹,今年5月10日,他作為一名“水泥工”被雇到會文鎮陽光村委會馮家二隊幫助一位姓何的魚塘老闆築海堤,因為何姓老闆與附近的莊某輝發生土地糾紛而爭吵,當天下午三時多,莊某輝突然招來他的兒子莊某鵬,併在“現場大打出手,使用拳腳及木棍打”,以致包工頭王永均受傷。
  譚振潘說,他看到王永均受傷後,便立即上前勸架。令他想不到的是,莊某鵬“竟然掄起大木棍把左腿打斷”。
  現場群眾見狀立即報警,隨後譚振潘和王永均被送到文昌市人民醫院治療。
  譚振潘說,原本他是一名“打工仔,跟此事無關”,但卻莫名其妙被打傷;更令他無奈的是,事發至今已經一個多月時間,對方卻一直未付過一分錢治療費。譚振潘說,作為一名殘疾人,他的生活原本很難過,就想勤勤懇懇工作養家糊口,想不到這次“飛來橫禍”,工作做不了,身體受到傷害,治療費還無人付。
  因此,他希望,相關部門應該“督促打人一方賠償醫療費及相關費用”。
  傷者入院治療打人者未賠償治療費
  6月27日上午,南海網記者在文昌市人民醫院病房裡見到了譚振潘和王永均。
  據主治醫生介紹,譚振潘入院時診斷為“左側腓骨上段骨折”,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後,至今情況已經好轉,“再休息一段時間,便可恢復”。
  王永均說,其實他和譚振潘都是打工的,“跟莊某輝和莊某鵬父子並無矛盾,所以被打感到很冤”。而王永均的入院時不僅左側眉部有“3公分的傷口”,上唇左側也“有1.5公分的傷口”。然經過治療,“至今已無大礙”。
  據瞭解,兩人的醫療費至今已有1萬多元,然而“打人方至今分文不付”。
  莊某輝稱對方先動手無法協商等政府解決
  對於譚振潘和王永均的說法,莊某輝在接受南海網記者採訪時表示,“當時雙方發生爭執,對方先動手,所以發生打鬥事件”。
  莊某輝說,原本事件跟譚振潘和王永均無關,是他跟何姓老闆發生土地糾紛,5月10日上午,他曾經為此事向轄區派出所及當地政府彙報,要求制止何某的施工。而派出所及村委會幹部當天早上也來到現場進行勸解。
  令他“惱火”的是,“對方當天又在施工”,而當時何姓老闆並未在現場,他多次阻撓無果後,兒子莊某鵬也來到現場阻撓。在阻撓過程中,他及兒子跟譚振潘和王永均發生打架事件。莊某輝說,“是對方先動的手”,事件不僅使譚振潘和王永均受傷,兒子莊某鵬“手部也受傷”。莊某輝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6月13日由醫院出具的證明,證明“莊某鵬右腕鉤骨骨折”。不過他表示,“基於息事寧人,也不想追究對方責任”。
  至於對方要求賠償醫療費的問題,莊某輝說,“原本開始想協商賠償的,但對方要求過高,而且事發後因為兒子被拘留過,所以現在精神不佳,無法協商。只能等待政府解決”。
  對於莊某輝的說法,王永均認為“對方說的與事實不符”。王永均說,現場有許多人作證,而且“莊某鵬是現場受傷為什麼不跟警方說明呢”?因此他懷疑“對方事發後無事生有,也希望警方查實”。
  派出所:賠償問題可走法律程序
  據瞭解,鬥毆事件發生後,轄區的馮家邊防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,並把譚振潘和王永均送到醫院救治。
  馮家邊防派出所民警介紹,5月10日早上7點多,警方接到莊某輝稱土地糾紛的警情後,立即派警員到現場處置,當時召集雙方進行調解,“調解結果雙方也同意”。而就在當天下午3點40分,警方再次接到發生打架的報警後,也立即趕赴現場,並把譚振潘和王永均送到醫院救治。當晚提請文昌市公安局法醫對傷者進行法醫鑒定。之後,經鑒定,“鑒定結果是譚振潘為輕傷,王永均為輕微傷”。
  事發後,該所多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,“但雙方意見不統一,調解不成功”。該所按照法律程序,經報文昌市公安局批准,於5月15日“將該案立為某某案進行刑事偵查”,於5月23日對莊某鵬採取刑事拘留措施。6月6日,經文昌市檢察院批准,執行逮捕。之後,6月9日,莊某輝向馮家邊防派出所申請對莊某鵬進行取保候審,理由是患有嚴重疾病,該所審查後,經報文昌市公安局批准,於6月13日對莊某鵬進行取保候審。
  民警介紹說,派出所在處理此案的時候“合法合情”,都是按照相關法律程序操作的。而對於譚振潘和王永均要求賠償的問題,派出所已告知: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賠償”。
  (南海網海口6月2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孫令正)
  文昌市會文鎮沙港村委會的譚振潘是一名患有小兒麻痹症的患者,三歲開始右腳一直是殘疾。可是,今年5月10日,他在幹活的時候因為他人糾紛竟然被打傷左腳。令他鬱悶的是,至今距離事件發生已過40多天,他住院的治療費對方卻一分不付。(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)
  案發現場。(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)
  莊某輝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6月13日由醫院出具的證明,證明“莊某鵬右腕鉤骨骨折”。不過他表示,“基於息事寧人,也不想追究對方責任”。(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)  (原標題:文昌:殘疾人稱勸架被打傷 派出所:賠償走法律程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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